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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18 11:43:22 浏览次数: 【字体:

淮北市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

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教基【2009】23号

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及有关中小学校: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新生入学工作,现就我市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   招生原则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按有关规定在批准其设立的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

2、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借口选拔新生。学校要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擅自设立实验班。

3、严禁学校跨学区招收择校生。

4、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凡举办有小学、初中的企事业单位,其职工子女必须在本单位学校就读。 

6、所有城市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学前班。

二、有关规定

1、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要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

2、因特殊情况造成本市市区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住宅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按下列规定办理:

⑴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房卡等原始证明材料。

⑵集体户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地入学。

⑶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在入住的新购房屋地址就近入学。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市房管局综合档案室出具的抵押证明。

⑷人为挂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入学。

⑸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卡(房屋产权、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4、对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处(即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能提供房产证或固定住所证明,且父母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信息为主),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5、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信息为主)的住户子女就学,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6、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7、兴业投资人员子女入学,继续执行教基【2006】3号文件有关规定:凡来淮北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创利税50万元以上的兴业投资人员(不含房地产投资),其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不受学区限制。

三、相山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1、小学学区划分

(1)市实验小学学区:淮海路以北、孟山路(孟山东路)以西至电厂隧道。

(2)市二实小学区:淮海路以北、孟山路(孟山东路)以东、长山路以西。

(3)淮海路小学学区:淮海路以南片区:淮海路以南、铁路以北、相山路以东、东到立交桥。淮海路以北片区:淮海路以北、长山路以东、东到东山路。

(4)市三实小学区:北学区:淮海路以南、古城路以北、相山路以西、建安路以东。南学区:铁路以南、惠苑路以北、相阳路以东、相山路以西。

(5)惠黎路小学学区:洪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古城路以南、铁路以北。

(6)古城路小学学区:古城路以北片区:淮海路以南、古城路以北、建安路以西、西到电厂隧道。古城路以南片区:古城路以南、惠黎路以北、洪山路以西、西到濉溪路。原海宫学校小学部学区(洪山路以西、西到濉溪路、惠黎路以南、铁路线以北)并入古城路小学。

(7)濉溪路小学教育集团学区:人民路以南、铁路线以西、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原董庄小学学区并入濉溪路小学教育集团)

(8)黎苑小学学区:惠苑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相山路以东、张寨路以西。

(9)梅苑学校(小学部)学区:人民路以南、符夹铁路线以东、南黎路以北、东到张寨路、西南到大丁楼。

(10)市人民路小学(原温哥华城分校)学区:温哥华城小区。

(11)长山南路小学学区:铁路以南、相山路-惠苑路-张寨路以东、人民路以北。

(12)翠峰路小学学区:铁路以南、人民路以北、濉溪路以东、相阳路-惠苑路-相山路以西。

2、初中学区划分

(1)西园初中学区:古城路以北、孟山路孟山东路以西,西到濉溪路。

(2)市二中学区:孟山路孟山东路以东、铁路线以北、长山路以西。

(3)海宫学校初中部学区:古城路以南、符夹铁路线以东、人民路以北、孟山路相阳路以西,西到濉溪路。

(4)市四中初中部学区:长山路以东、东到东山路、铁路线以北。

(5)梅苑学校初中部学区:人民路以南、符夹铁路线以东、南黎路以北、东到张寨路、西南到大丁楼。原十二中初中部学区(相阳路以东、铁路线以南、张寨路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并入梅苑学校。

(6)市五中初中部学区:电厂铁路以南、符夹铁路线以西、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

(7)温哥华城小区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到梅苑学校初中部、市五中就读。

3、其它学校

相山城区其它学校的学区由相山区教育局划分。相山城区以外的小学、初中学区划分由其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四、相山城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报名

1、小学招生

(1)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 7月6-10日。报名时需提交户口本、房卡、计划免疫证明等相关有效材料。

(2)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其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3)各小学应将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入学的报名程序,认真依法落实该项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4)8月25-26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29-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2、初中招生

(1)初中七年级招生报名时间:7月15日-19日。

(2)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的学生其户籍为相山城区城镇户口,在规定的学区内就近入学,符合“两个一致”条件。

(3)各小学要认真核实学生情况,据实填写《淮北市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推荐表》和《淮北市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简明登记表》。《推荐表》每生一份,《登记表》一式三份,小学存一份,其余两份由各小学于7月8日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小学直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小学毕业学生于7月15日至19日持《推荐表》、《小学生素质报告册》、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推荐初中报名登记;各初中于7月12日前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登记表》,并组织力量,认真复核学生情况;凡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初中应于7月30日前退回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原毕业学校,由原毕业学校核准后重新推荐;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初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各初中于8月15日前持《推荐表》、《登记表》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入学资格,8月20日前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29-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五、保障弱势群体的入学权利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持户籍所在地政府证明、暂住证、务工单位证明,向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学校提出申请,安排就学。为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城区内暂定淮北市五中初中部、三堤口学校、淮北市四中初中部、翠峰路小学、惠黎路小学、朝阳小学等学校为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定点学校,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上述学校就读,学校应予以妥善安排。

各县区也应安排定点学校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2、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证明,报就近学校。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免试入学的意义、做法和工作安排,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积极稳妥地做好2009年秋季新生入学工作。

县(区)、各大企业教育部门要按照此《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学区划分和招生办法,并于7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淮北市教育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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