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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额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27 08:44:06 浏览次数: 【字体:

大班额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律—

《意见》要求:中小学班额不宜超过50人

2010-07-10 12:43:00 来源: 南国都市报(海口)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胡光辉指出,我省部分地区盲目扩大中小学办学规模,不少地方出现了7000人以上的大规模学校。全省中学大班额现象普遍。据2009年教育统计结果,我省初中平均班额57.73人,大班和超大班占总班数的比例达53.30%;高中平均班额58.39人,大班和超大班占总班数的63.3%。这一现象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律,不仅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实施,也对青少年身心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但部分市县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对大班额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任其发展,致使这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意见》要求,合理设置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额。各市、县要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的实施,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和改造规划,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小学规模一般控制在6-24个班为宜,最大不超过36个班,每班学生为20-45人,交通不便的地区可设立教学点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控制在12-36个班,每班学生30-50人;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规模控制在12-48个班,每班学生40-50人。

摘自《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讲话原文如下:

 

在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视频会上的讲话

 海南省教育厅 胡光辉

(2010年7月9日)

同志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省政府办公厅于2010年6月18日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琼府办〔2010〕67号)。经省政府同意,今天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视频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进一步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刚才几个市县教育局和学校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他们的好思路、好做法和好经验,讲得很好,希望各个市县能够主动学习、互相借鉴。下面我就如何全面规范我省中小学的办学行为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我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第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加强对中小学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近年来,省教育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等政策文件,同时结合中小学教学时间安排,每年都要印发专门的寒暑假通知和中小学开学工作通知,具体规范中小学放假时间和假期补课等行为。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政策依据,厘清了政策界限,突出了管理的针对性。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查处违规行为。每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组织春秋季开学工作的综合督导检查以及有关教育收费、教学常规等的专项督察。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通报。对个别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三是创建规范化学校,促进学校规范管理。2008年,我省启动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印的《海南省普通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海南省普通初级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中的指标体系作为创建标准,对学校办学方向、管理体制与领导班子、教职工管理与提高、素质教育、行政工作常规管理、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等各方面的工作作了详细规范。2年来,全省已有230多所中小学校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海口、文昌、琼海等市县的20多所学校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验收。

    四是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我厅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通报了一批违规学校和教师。对于海南实验中学、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海口九小滨海分校以国有民办形式高收费的问题,我厅积极协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海口市政府,督促落实三所学校收归国有公办方案。目前这三所学校2010年秋季招生均将采取划片就近入学方式,彻底杜绝义务教育阶段的高收费行为。

    五是各市县结合各自实际,打造出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中的一些亮点,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刚刚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的市县中,海口市大力推进规范化学校创建,琼海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分班政策,三亚市有效控制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等,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虽有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着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有些问题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有:

    1. 部分地区盲目扩大中小学办学规模,不少地方出现了7000人以上的大规模学校。全省中学大班额现象普遍。据2009年教育统计结果,我省初中平均班额57.73人,大班和超大班占总班数的比例达53.30%;高中平均班额58.39人,大班和超大班占总班数的63.3%,在全国也是典型。这一现象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律,不仅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实施,也对青少年身心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但是我们的市县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对大班额问题的危害性仍然认识不足,采取的措施不力,有的是任其发展,致使这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2.一些学校“应试教育”思维根深蒂固,以至于不遵循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以考定教”、考什么教什么,语数外等考试科目课时大幅增加,音体美等科目课时随意削减,综合实践课程和校本课程设置不落实,毕业班年级甚至取消音体美等课程。这种现象在每年的开学检查工作中均有发现,今年春季开学检查,三亚一所乡镇中心小学提供的课程表上,六年级数学一周13个课时(规定4课时),语文12个课时(规定6课时),体育1课时(规定3课时),音乐、美术、品德、科学均没有开设。

    3.违规补课现象屡禁不止。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全省中小学利用节假日补课的问题比较严重,家长和学生对此反映非常强烈,媒体也时有曝光。尽管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就是难以禁止。这些补课对教育质量的提高是否有帮助?事实证明是没有任何积极作用。2008年9月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对上海、广东、山东、湖北、河南、海南、甘肃、贵州等8省区四年级、八年级学生的学习质量、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随机抽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学生参加学校周末补课的比例高于8省平均水平,但抽样监测科目的学习质量总体成绩低于8省平均水平。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校、重点班普遍存在,严重违反《义务教育法》,严重背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同时一些地区以教育质量监测为名,频繁进行统考统测,无视教育规律,打乱正常教学安排,增加学生负担。

    5.学籍管理混乱。农村地区不足龄儿童入读小学现象比较严重。基本学生人数弄不清,统计不严肃,部门间数字矛盾,甚至出现虚报数字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严重违规行为。教师管理不到位。一些学校片面强调客观原因,不组织教师集体办公,教学常规不落实。个别教师师德低下,敷衍课堂教学,热衷搞有偿家教。

上述问题说明,长期以来,一些地区一些学校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督察问责力度不够,迫切需要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执行能力,扭转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被动局面。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省基础教育整体上已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当务之急。

    去年,教育部在山东召开了现场会,并下发了《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针对我省实际,经过大量的调研和征求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于今年6月正式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准绳。各市县、各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从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全局服务的高度,切实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为当前基础教育的一项突出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我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应坚持“省级统筹、市县主导、突出重点、强化督查、严肃问责”的原则,重点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敢于破难点,善于打硬仗,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使不规范办学的现象明显减少,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建立起稳定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狠抓管理和监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好本市县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的工作。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尽快根据本地中小学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等状况,逐条对照《意见》的十一条规范要求,研究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意见和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中小学管理随机督导检查,督促各市县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

当前,暑假已经开始,在假期中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免试就近入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招生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我要特别强调:坚决纠正把“小学毕业考试”作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依据的做法,“小学毕业考试”只是衡量小学阶段学习情况的水平考试。初中学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2.暑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一律不得补课。下学年进入高三的年级确需补课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严把握。其他年级一律不准补课。

    3.下决心解决大班额问题。各中小学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突破计划。要按照《意见》中的第一条规范要求控制好班额,小学每班学生控制在20—45人;初中每班学生控制在30—50人;普通高中每班学生控制在40—50人。

    4.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加强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情况的督促检查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首要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开学前制定好课程表,落实任课教师,确实因缺乏任课教师而无法开齐开足课程的,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做好教师的配备和调剂工作,保障落实课程计划的师资条件。

    5.严禁学校炒作“中、高考状元”。各中小学一律不得以悬挂横幅、大红喜报、报刊宣传等形式炒作中、高考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情况以及“中、高考状元”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生报名和考试成绩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除考生本人和录取学校外,不得随意向外透露。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健全督学责任区制度,强化监管,建立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的督导检查机制。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督。督导结果和对违规办学行为的督查情况要及时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省教育督导机构要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结合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义务教育巩固提高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违规查处力度。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区域内违规办学行为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要主动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违规办学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今后,在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省级规范化学校、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的评先表彰中,对违规办学、有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营造舆论环境。要善于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要切实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一些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进行曝光,建立并形成正确的引导机制。

同志们,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此项工作,重在执行,难在坚持。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只要我们上下一心,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开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局面,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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