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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2012年度淮北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18 10:06:36 浏览次数: 【字体:

1、可以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

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比例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倾斜。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5、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答: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发放:

答: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学校要制定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7、学生办理银行卡帐户收费情况:

答:学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8、国家助学金申请和发放的流程:

答: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淮北市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9、开展校内资助的方式:

答:普通高中每年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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