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资助的通知
符合《2012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条件并有申请意愿的同学,请在领取通知书时一并领取《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将该表与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一并交予通知书发放老师,并填写登记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局资助中心分配给我校名额为28人,家庭贫困且已获得其它资助的同学优先考虑。
本资助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17日。
请申请该资助项目的同学于8月20日到学校查看资助确定名单,获资助资格的同学到政教处完善相关个人及家庭信息。
咨询电话:0561-3803175,0561-3803010
淮北师大附中资助中心
2012年7月11日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4 信息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作者:浏览次数:268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皖教秘〔2012〕24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并指导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1、县(区)于7月10日前,根据《2012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指标分解表》(附件2)下达的资金额度和资助指标建议数,参考当年高考达线人数,分解到校。请三区及市直高中把开户行账号信息及联系人电话等(见附件1)7月10日前报市学生资助中心。
2、学校根据分解指标,结合本校实际组织申请、推荐。申请人数超过指标时,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评议。对确定为资助人选的,学校要对学生《申请表》(《管理办法》附表2)中的申请理由签章确认。受资助学生原则上应从当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贫困生数据库中筛选。
3、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推荐的人选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县(区)教育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能组织发放。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签领资助资金,《签领表》(附件3)存档备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要建立入学资助项目受资助学生档案并将相关情况录入普通高中资助项目电子信息管理系统,普通高中学校对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由受资助学生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并报上级学生资助部门一份备案,以备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检查(电子及纸质)。
二、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8月22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管理办法》附表3,电子及纸质)报送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于9月1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耿静,联系电话0561-3887386,邮箱:hbzzzx@163.com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彩票公益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淮北市2012年入学资助项目资助金额及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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