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工作职责
教研室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教研室工作计划,总结学校的教科研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有序进行。
2.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努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氛围,强化“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强校”的意识。
3.组织学校重大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做好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个人课题的申报、立项、检查、指导、评估和管理等工作;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评选校优秀教学论文,并推荐参加上级组织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评选。
4.组织和落实学校全体教师的培训工作,做好教师专业发展考评报告册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5.组织和落实学校教师参加学校、市、省级的优质课竞赛活动和学生的学科竞赛活动。
6.组织开展校际间教研交流活动。
7.建立健全学校教研档案,包括课题档案、教师个人教研成果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8.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省、市、校级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9.协助教务处落实有关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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