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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钥匙何处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9 08:38:37 浏览次数: 【字体: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钥匙何处寻

 

安徽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高一三班 杨以琳

 

“钥匙”,即草料场门锁钥匙。在原文中,作者反复提及林冲的贴身物什,如:花枪、酒葫芦、絮被、解腕尖刀、白布衫 、毡笠子、搭膊等,钥匙也随之出现。然而,文章结尾处写到:“再穿了白布衫,系了搭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1林冲带着花枪、白布衫、毡笠子、搭膊、解腕尖刀这些自己的贴身物什,将酒葫芦和絮被丢了。这些原文中反复提到的物什又再一次出现,唯独缺少了钥匙。那么,钥匙何在?又将到哪里去寻呢?

钥匙与草料场的关联

    作者在原文中仅有两次提及到了钥匙,且与草料场有很大联系。其一,林冲初至草料场新任,“老军拿了钥匙,引着林冲,分付道:‘仓廒内自有官府封记。这几堆草,一堆堆都有数目。’”2这时首亮了钥匙。其二,写到林冲安置好居所不久后,“拿了钥匙,出来,把草厅门反拽上,出到大门首,把两扇草场门反拽上锁了;带了钥匙,信步东投,雪地里踏着碎琼乱玉,迤逦背着北风而行。”3准备往市井买酒吃。这时再亮了钥匙。

此时的林冲,因得罪了高太尉而被刺配到沧州看管天王堂,后得到管营的“赏识”又迁任看管草料场。面对于高太尉等人的威逼,林冲心中自有怨愤,但是选择了随遇而安。原文中,老军“拿了钥匙”引进林冲,仔细吩咐又亲自数点草料的数目才离开;林冲外出寻酒时,“拿了钥匙”拽锁了内门、外门两扇也才离开。结合原小说的环境背景来看,林冲处于战乱不休的北宋末年,即北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年—1126年),结合高中人教版历史必修一可知,当时宋金辽三国常年战乱不休,北宋又身处于劣势,前方战事吃紧,将士战守边关,草料对于边关将士来说自然是最必不可少的基本需求。因此,草料场需有人严加看管,更需要门锁的双层保护,这样将士们的军粮问题才有了保证。因此进出草料场,钥匙就是关键,是关乎将士生死与国家安危的信物。钥匙与草料场密不可分的关系也为小说的故事情节做了铺垫。

“三亮锁”

   作者“两亮”过后虽然再未提及钥匙,但凭借着它与林冲的贴身物什以及草料场的关联,让读者知道在后文中还有许多钥匙的隐处。如:“再说林冲踏着那瑞雪,迎着北风,飞也似奔到草场门口,开了锁,入内看时,只得叫苦。”4林冲开锁入门,那么钥匙已然还在林冲身上。这也是作者第一次提到了锁。又如:“放下花枪、葫芦在雪;恐怕火盆内有火炭延烧起来,搬开破壁子,探半身入去摸时,火盆内火种都被雪水浸灭了。林冲把手床上摸时,只拽得一条絮被。5林冲开锁进入草料场,发现草厅已经被雪压倒。寻被时将花枪和和葫芦放在雪地里,那么钥匙是否被遗放在这里因而未提及到钥匙呢?再如:“把被卷了,花枪挑着酒葫芦,依旧把门拽上,锁了,望那庙里来。”6林冲已经收拾好物什,走时依旧将草料场锁了,由此可见,我的钥匙被遗放在雪地里而未被提及这一疑问是不成立的。这也是作者第二次提到了锁。那么原文中未提及钥匙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再如:“林冲把枪和酒葫芦放在纸堆上,将那条絮被放开。先取下毡笠子,把身上雪都抖了,把上盖白布衫脱将下来,早有五分湿了,和毡笠放在供桌上。把被扯来,盖了半截下身。”7林冲在山神庙中安身,将他那些贴身物什全都放置在庙中,那么,这钥匙是否也被一同放置在庙中了呢?还如:“又一个道:‘小人直爬入墙里去,四下草堆上,点了十来个火把,待走那里去!’”8陆虞候三人谈论火烧草料场的真相,既是翻墙进场烧火,暗含着门依旧是锁上了的,就说明钥匙应该仍在林冲身上。因为草料场已锁,无钥匙便无法进入草料场。这也算是作者第三次提到了锁。更如:“再穿了白布衫,系了搭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9林冲已经手刃了敌人并且收拾了自己的物什,准备离开山神庙。林冲带着自己的物什、丢了老军的物什,那么钥匙是和那些老军的物什一起丢掉不要了呢?还是连同着自己的物什带走了呢?这就不得不让读者陷入深思。

然而在此,选文中作者先“两亮钥匙”,后又写林冲先开了锁、又上了锁、贼人翻墙入场这“三亮锁”,这是为何?其中又有何关联?难道说是为了暗示钥匙的所在吗?我的答案为:“是。”第一次亮锁,是写林冲开锁,这说明了钥匙仍在林冲身上携着;第二次亮锁,是写林冲上锁,有无钥匙与上锁无必要关系,作者又为读者设下了一个悬念;第三次亮锁,是写贼人翻墙入场火烧草料场杀林冲,虽未直接亮锁,但却隐含着锁——场门已上锁,只能翻墙入。由此可知钥匙与锁的密不可分,以及钥匙的可寻处。

未“前呼后应”使钥匙“隐埋”

    由分析可见,钥匙的去处应该有两种可能。其一,钥匙连同着被与葫芦丢在庙中不要,因为这钥匙本就不是林冲的物什,又何必再要呢?其二,钥匙连同着那些贴身物什被林冲带走。但总而言之,不论是何种可能、何种结果,似乎都是因为作者的漏写而未提及这钥匙,因此产生“钥匙何去何寻”这一疑问。如此看来,这钥匙的“隐埋”变成了一个迷局。

那么作者这一漏写的可能究竟是对还是错呢?在我看来,若是漏写,则没有遵循小说“前呼后应”这一原则,小说中前文提及了钥匙那么后文怎么可以不提及呢?作者是“前呼后应”的高手,原文中林冲杀陆虞候的解腕尖刀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原文中写到:“林冲大怒,离了李小二家,先去街上买把解腕尖刀,带在身上,前街后巷一地里去寻。”10此时解腕尖刀首现,是林冲听闻有人害他,因而买来防身所用。原文中又写到:“把陆谦上身衣服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11此时尖刀的用处是取陆虞候的性命,这也是尖刀的真正作用所在。

若作者不是漏写,则钥匙应是另有用处,那又在何处呢,值得一探究竟。这一思考便又回到了“钥匙去寻”这一疑问上来。

钥匙何去何从

关于钥匙的去处,我前文作出了两种猜测,哪一种更合理呢?我的答案是第二种——钥匙仍携在林冲身上,且准备还与老军。

结合原文来看,林冲因得罪高太尉被刺配沧州,今又至草料场新任不出一日,草料场便被歹人烧毁,那么“草料场看管不严”或是“蓄意火烧草料场”的罪名就顺理成章地盖在了林冲的头上。如若此时林冲将草料场的钥匙弃于山神庙中,那么这些罪名的定论就更加有理有据,林冲即便未中阴谋而死也将因此罪名而亡,这也就顺应了“火烧草料场”幕后主使高太尉的阴谋。这第一种猜测也便被否定了。

    那么另一种猜测是否合理呢?选文结尾处写到林冲“便出门投东去。”那他投东是向哪里去呢?结合原文林冲在沧州的路线便可推断出一种可能来:林冲“出门投东去”极有可能是往市井去。原文写道:“此间东门外十五里有座大军草料场。”12 “只出草场投东大路去,三二里便有市井。”13 “行不上半里多路,看见一座古庙。”14由此可见,林冲自沧州城约向东15里至草料场,再从草料场约向东0.5里至山神庙,再从山神庙约向东2.5里至市井。那么,林冲如若真往市井去,目的何为?

    按照先前猜测,钥匙还在林冲身上,不可能被他丢弃在庙中。或许林冲是准备将钥匙还给老军?但是,原文写道:“林冲道:‘天王堂内,我也有在那里,你要便拿了去。’”15此时,林冲新任看守草料场,老军便替林冲去看守那天王堂。从所梳理的路线图来看,天王堂在山神庙约往西15.5里,然而林冲是向东行。如若林冲真的是要将这钥匙物归原主,那么又将如何还回去呢?

    原文有这么一段话写道:“林冲径到店里。主人道:‘客人那里来?’林冲道:‘你认得这个葫芦么?’主人看了道:‘这葫芦是草料场老军的。’林冲道:‘原来如此。’店主道:‘既是草料场看守大哥,且请少坐。天气寒冷,且酌三杯,权当接风。’16由对话可知,市井店主与草料场老军乃是旧相识,且店主只知道林冲是新任看守草料场之人。林冲“出门投东”之时,草料场也正烧着,严冬时节山神庙与市井相离也较远,店主自然也极有可能不知道“火烧草料场”的消息。如此,林冲便可托借店主之手将钥匙还给老军。虽然林冲在山神庙已血杀陆虞候等三人,但是店主既不知“火烧草料场”之事,又与林冲只是片面之交,那么林冲托借店主还老军钥匙也无没有自己招来杀身之祸的后患之忧了。

由此可见,“钥匙何去何寻?”这一疑问也便有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解答,即林冲是身携钥匙“出门投东去”,且是去往市井寻找店主,并托借店主欲将钥匙还给老军。如此,作者对于“钥匙”的漏写既符合了小说前呼后应这一原则,又让这钥匙除了“进出草料场的关键”这一作用之外,还有了别的作用。

旧疑已解新疑再来

    虽然已作出了一个关于“钥匙何去何寻”答案的较为合理的推断,但是这一疑问终究是一个不可解的谜。它的这一解答随即也带来了另外的疑问,即“林冲为何要归还钥匙?”以及“草料场已烧,钥匙又有何作用”?或许是因为林冲恐怕若真将这钥匙随意丢弃,他日有人寻到陆虞候等人尸首时,再碰巧拾到钥匙,好再给他加上“杀人又火烧草料场在逃罪”的罪名,以致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这应是林冲归还钥匙的理由吧。至于这钥匙的“另外作用”,或许钥匙对于林冲而言,应是他安于现状、随遇而安的性格的暗示,他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安身之所,因此,有了钥匙也就有了门,有了门也便有了安身之所,虽然草料场被烧了,他仍要将钥匙妥善交接给老军。林冲上梁山这一行为即也是无奈之举。那么这钥匙的“另外作用”便可能是暗示林冲的性格特征,以便作者更好地塑造人物形象。

虽然,遗憾地留下了这一新的疑问,不知它在小说后究竟又有何用。但也因此知道了,钥匙在选文中所必不可少的一些作用。即:它是草料场门锁的钥匙;它也是掌握林冲在沧州生死和去向的钥匙;它更是原文故事情节深具衔接性的钥匙。

参考文献:

1-16.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下册》,113页.110页.111页.第10段1-2行.第10段4-6行.第10段8-9行.112页,第10段12-16行.第11段11-12行.113页,第12段18-20行.109页,第5段1-2行.113页 ,第12段13-14行.109-110页,第6段2-3行.110页,第7段第13行.111页,第9段第1行.110页,第7段11-12行.111页,第9段5-11行

 

指导教师: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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