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览
《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览
李秀梅
2020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这是继三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的又一纲领性文件。《指导纲要》对大中小学的劳动教育提出了细化要求,并给出了专业指导。
细读《指导纲要》,领会内旨,择其要髓,方便阅读,速递如下:
一、 劳动教育三大特征
1、思想性。重视劳动育人,劳动化人,反对不劳而获,轻视劳动,贪图享受的错误思想。
2、社会性。引导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前瞻性感知中为快速融入社会打好基础。
3、实践性。面对真实的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情境,以动手实践为主要劳动教育方式,学会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在劳动教育中学会自主生活,并养成服务于他人、服务于社会的良好劳动意识。
二、 劳动教育三种形式
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和服务性劳动教育。
三、 劳动教育五学段要求
小学(低年级、高年级)、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
四、 中小学劳动教育量化指标要点
1、 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
2、 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不少于3小时(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
3、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兼顾校内外,在学年内或寒暑假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由学校组织实施。
除此之外,教育部还对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劳动教育评价与劳动教育的保障工作等作出了详细的说明与阐释,详情请参见《指导纲要》。链接如下: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6/jcj_kcjcgh/202007/t20200715_472808.html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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