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淮北市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7 09:09
淮教〔2019〕76号
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2019年6 月 30 日-7月3日;高中阶段:2019年7月 9 日-7月11日。
二、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时间从2019年7月6日开始,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从7月13日开始。
普通高中高三年级2019年秋季学期8月26日开学,普通高中其他年级和其他各类学校各年级9月1日报到,9月2日正式上课。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和学校要统筹学年度工作安排,做好本学期和下学期教学工作衔接,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好学生期末复习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等工作;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学年度工作总结,提前谋划下学年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二)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新生招生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本年度招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容易出现的矛盾做出研判,并提出化解矛盾的方法报教育主管部门。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工作流程,确保2019年度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信息比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主动对接乡镇、街道,认真开展摸底排查,落实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机制,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习任务。
(四)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自七月中旬开始组织不少于一周的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及主题实践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撰写学习心得,深入开展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师德师风文件的教育活动,落实师德师风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师德问题专项治理月报。
(五)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动员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到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去。大力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展教师志愿风采”主题实践活动。各学校在暑期要组织教师志愿者至少集中开展两次志愿服务活动。要发挥教师业务专长,以街道、行政村、社区为中心,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主动宣讲我市文明创建成果,讲好淮北故事,传播好教师志愿服务声音。
(六)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假期文明出游,用小善行传播社会正能量;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养成良好的上网、用网习惯;继续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各学校根据学龄特点向学生推荐暑期经典阅读书目,引导学生多读好书。
(七)各县(区)要发动各方力量,继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清理违规开设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人理念,宣传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引导家长不去无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暑假期间,全市中小学严禁组织学生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或受聘校外培训机构。
(八)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序组织学生到学校少年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科技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学生制定假期学习和生活计划。假期学科书面作业应适量精炼,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家长要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学习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安排孩子每天进行一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让学生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鼓励孩子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有计划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动员家长参与,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培养兴趣、开拓视野、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九)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前、返校后,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交通、防溺水、煤气中毒、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意外伤害。暑假期间,原则上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确需外出的,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外出。各中小学校暑假期间要对教学用房、宿舍、食堂等进行全面维修,根据需要配备教学设备,保证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十)认真做好学校暑假期间的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24小时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意外突发事件,必须按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如遇高温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执行,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假期值班表于6月25日前报教育主管部门。
(十一)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参照本通知执行。
2019年6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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