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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教育局关于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9 08:13:43 浏览次数: 【字体:

淮北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基〔2018〕27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学校期末考试和暑假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日程安排

小学、初中考试时间:7月1日至7月3日

高中考试时间:7月9日至7月12日

期末考试由各县区、市直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市辖三区和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的五年级和八年级部分学科进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小学五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初中八年级为语文、数学、生物、地理,时间为7月1日全天,生物、地理成绩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和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放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从2018年7月5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暑假时间从2018年7月14日开始。对承担2018年高、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点学校以及教师外出监考而停课的学校,因课时耽误确需调课的,可按照“缺一天补一天”的原则,调整教学时间。因课时耽误确需调课的学校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统一定于9月1日、9月2日两天报到注册,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四、暑假期间工作安排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组织教育系统广大师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结合实际,指导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暑假活动。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精心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中心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环保实践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科技实践活动、暑假读一本好书等活动。引导学生走进社会、走入社区、走进自然,锻炼学生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能力。

2、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暑假安全工作。放假前,各校必须对全体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防溺水、防极端天气、防交通事故和加强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严格禁止学生进入游戏室、网吧等少儿不宜场所,引导和鼓励学生多读有益的报刊书籍。

3、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暑假期间,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布置适量的暑假作业,学校、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变相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或搞有偿补课,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暑假期间的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丰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暑假生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已建成的城乡青少年宫、校外活动场所、留守儿童之家要向中小学学生开放,并组织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5、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重视教师队伍专业成长,利用暑假深入开展新课程改革的培训、研究工作,认真落实“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新课程实施的各个环节,推动新课程改革深入发展;做好假期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

6、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原则上不举行各种类型的大型活动,如确需举行暑假素质教育活动,应以小型、分散的方式进行,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需收取费用的,报物价部门核定。

7、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利用暑期做好校舍和教育设施的维修工作,充分做好新学年开学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认真做好起始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

8、放假期间,学校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专人值班,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值班带班和安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各校要在放假前将值班安排表报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一式两份,分别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基础教育科。

9、暑假期间,学校要认真做好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改工作,各校要将2017—2018学年度的工作总结和2018—2019学年度的工作计划于下学期开学前报教育主管部门。

10、各校不得擅自提前放暑假或推迟下学期上课时间。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本通知执行。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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