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文件精神,2013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附中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认定和聘任范围: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
二、参评对象:符合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附中在编教师
三、考评标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06号】
四、材料要求:参考淮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中的材料清单要求(文件可在淮北师范大学网站查询)。
五、推荐工作程序:
1、参评教师按要求整理材料、填写表格,在规定时间内上缴附中办公室;
2、附中职称评审领导小组通过评议方式,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附中根据考评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上报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五、时间安排:
1、12月7日前,各位申报老师整理材料,并将个人材料交学校办公室;
2、12月8日—12月14日 附中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公示;
3、12月15日 将申报材料上报大学人事处。
特此通知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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