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学生校服选用具体办法
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学生校服选用具体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淮教〔2023〕59号)文件精神,规范校服选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程序目标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淮教〔2023〕59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 28468)等国家标准。
3.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全过程。
三、规范校服选购全过程管理
1.明确选用模式。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具体按照《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实施细则》(见附件)实施。
2.加强采购管理。校服选用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在七年级和高一年级采购。采购前做好市场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和社会信誉度,为询价工作夯实基础。公示校服选用采购情况,采取合适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材料存档备查。
3.规范收费管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要求,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所代收校服费由学校按规定全部转交供应商,不计入学校收入,不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不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代收校服费用。
4.落实关爱帮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加大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或减免校服费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助校服。
5.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执行“双送检”制度,对同一批校服实行企业与学校双检验,每一批校服均要求企业提供本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向家长收取费用。经教育主管部门监督验收合格后发放学生使用。
6.完善售后服务。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作为后续采购依据。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
7.强化监督。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教育局通报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不再向其采购校服,并将其纳入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
8.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家长和学生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宣传;通过官方网站及家长群宣传和解读校服管理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校服选用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淮教〔2023〕59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校服选用工作稳定顺利开展。
附件: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实施细则
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6年1月9日
附件:
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学生校服采购实施细则
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健康,为切实维护我校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椐淮北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规范管理的通知》(淮教〔2023〕5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采购原则
1.严格执行标准。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 28468)等国家标准。
2.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组织家长充分沟通论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校服选购方案向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3.公平公开原则。采购过程公开,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选用小组成员中学生和家长代表不低于80%。
二、采购过程管理
1.召开校务会研究校服采购事项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决策,在与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制定校服选用具体办法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2.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将校务会决策的校服选用具体办法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学校发放“校服自愿认购表”,本着自愿的原则与学生家长代表协商,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
3.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校服选用小组,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小组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
4.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由于学校是淮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无招标资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通过询价的方式进行。校服选用模式为:校服选用小组自主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
5.选用采购具体环节
(1)校服选用小组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学校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2)校服选用小组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3家供应商。
(3)校服选用小组通知筛选出的3家供应商,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询价。
具体流程:
①各供应商提供校服样品向校服选用组织介绍公司情况、展示校服样品并提供报价。
②校服选用小组现场给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打分。
③家长进行统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被选定。
④校服选用小组成员和被选定的供应商具体商谈校服款式、面料及价格等事宜,此过程学校及老师不再参与。
6.公示采购结果
选用采购环节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商名称、款式、质量要求、 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签订合同。
7.签订采购合同和支付校服费用
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后转帐给供货企业(学生通过平台缴费,教师不参与收费),并及时公开校服费收支情况。
8.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学校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校服验收检测制度,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企业按规定每一批校服必须送检,检验项目应包含纤维含量及强制标准中的项目,企业提供本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不向家长收取。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9.售后服务监督
及时公布售后服务信息,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10.评价总结报备
①校服选用小组及时开展校服采购评估和总结工作。
②各环节资料(如会议纪要、采购资料、检验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采购合同和采购活动总结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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