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
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优化育人模式和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课程)要求,现就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充分发挥课程在学校育人环节中的核心作用,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引导普通高中高质量、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育人为本。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把科学的质量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打牢学生成长的共同基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充分考虑每个学生的发展需求,保障学生选课权利,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
2.分类指导。坚持省级统筹、强化市县保障、学校具体实施,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实际,指导各地各校找准深化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有机衔接路径,保障每一所普通高中都能顺利推进改革并取得实效。鼓励学校在课程实施、教学组织管理、学生发展指导和选修课程建设方面积极创新。
3.加强统筹。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整体设计,既关注共同基础课程学习,也关注选择性课程学习,确保学生发展需求、选课选考、课程安排以及考试评价的内在一致。
4.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系统培训、示范引领、监测督导等工作机制,完善经费投入、师资配置、专业研究、设施配备等保障机制,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培养目标
普通高中课程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形成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培养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
(一)学制和课时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
2.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实际需求自主确定。
3.学生通过18课时的科目内容学习可获得1学分,科目教学时间安排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二)课程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1.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2.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3.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三)开设科目与学分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具体学分安排如下:
科目 | 必修学分 | 选择性必修学分 | 选修学分 |
语文 | 8 | 0--6 | 0--6 |
数学 | 8 | 0--6 | 0--6 |
外语 | 6 | 0--8 | 0--6 |
思想政治 | 6 | 0--6 | 0--4 |
历史 | 4 | 0--6 | 0--4 |
地理 | 4 | 0--6 | 0--4 |
物理 | 6 | 0--6 | 0--4 |
化学 | 4 | 0--6 | 0--4 |
生物学 | 4 | 0--6 | 0--4 |
技术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 6 | 0--18 | 0--4 |
艺术(或音乐、美术) | 6 | 0--18 | 0--4 |
体育与健康 | 12 | 0--18 | 0--4 |
综合实践活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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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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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8 | ≥42 | ≥14 |
(四)科目安排
结合我省实际,必修课程统一安排,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学生根据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兴趣爱好和毕业学分要求自主选择,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结合实际安排。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
音乐、美术,必修内容各为3学分,高一、高二年级应开齐必修学分要求的课程内容。
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学校可提供模块供学生选择。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其中研究性学习须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课程中的志愿服务,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要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选修课程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学校在高一年级开始安排。各学校要确保高二全学年和高三学年第一学期,每个学生每周至少有2课时的选修课程学习时间。
除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其他学科必修课程内容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范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六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两部分内容。选修课程的考核,由学校自主实施。
要结合有关学科课程以及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等落实爱国主义、公民道德、生态文明、民族团结、国防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要求。
(五)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其中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以及选择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科目应修满上限学分;对于不选考的科目,鼓励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选修部分模块);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三、课程实施与评价
(一)做好学校课程规划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方案。要发挥课程育人的作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中教育全过程。要突出思想政治课的关键地位,充分发挥各学科课程的德育功能。要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要重视劳动教育,加强劳动教育在各学科教学中融合渗透,积极探索劳动课程实施的有效方法和路径,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品质。要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好选修课程,逐步建立多样化的校本课程群,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二)加强学校课程管理
要科学安排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严格按照科目设置和学分要求安排教学,不得增减科目教学时间总量和周课时总量。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鼓励各地各校因地制宜,组织区域或校际课程选修、线上课程修习,探索区域内和区域间学校的多方互动、资源共享,满足学生选课选考及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有序推进选课走班
各地要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大班教学与小班教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指导学校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学校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 尊重学生的选课自主权,努力创造条件,尽可能地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
(四)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指导,要把培育学科核心素养和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贯穿整个教育过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五)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注重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地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六)完善考试评价制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扎实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应制定学分认定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学校必须制定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利用全省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客观地记录学生各方面的突出表现,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校内评价或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应以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相关文件为依据。考试命题应注重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强调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效衔接各项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实施工作。省教育厅将遴选一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其他地区和薄弱学校做好课程教材实施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教师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根据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科学核定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和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等教辅人员,特别要满足选课走班教学、指导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师资需求。结合实际改进教师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教师培训方式,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
(三)加强新课程新教材培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新课程新教材培训方案,落实全员培训工作。确保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高一年级各学科教师培训工作,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其他年级各学科教师培训工作。在完成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各地各校要聚焦新课程实施重点难点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各学科教师全面掌握新课程内涵和要求。学校要结合实际抓好新课程新教材校本研修。
(四)加大教科研指导力度
各级教科研部门要围绕新课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学科核心素养、学业质量标准在实践中转化落地等问题加强研究,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深入师生开展实践研究,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化。各地教研部门要积极探索区域联合教研、校际联合教研等多种教研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教研工作的制度化和专业化水平,发挥好教研工作对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支撑作用。学校要健全校本教研制度,鼓励和支持教师创新教学方式,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五)加强教学设施建设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修订完善普通高中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及时配备理化生新增仪器设备,改善教学环境和条件。配齐专用教室与场馆,保障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课程及有关学科实验的开设。鼓励建设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
(六)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满足课程开发、教学研究、设施设备配置、资源建设、教师培训与研修以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必要的经费需求。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经费投入倾斜力度,建立帮扶机制,确保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平稳有序实施新课程。
(七)加强督导监测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执行情况、课程标准落实情况和教材使用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指导新课程实施工作。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情况纳入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中,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实施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督导检查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加强舆论宣传
统筹做好新课程实施、新教材使用的宣传工作,全面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宣传正确教育观念和典型经验案例,努力营造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
安徽省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
(文章来源:安徽教育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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