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参加“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的通知
教语[2008]2号
关于参加“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的通知
语委各成员单位,三区一县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
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教育部语用司与中国教育报社联合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此项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宣传,认真组织。
活动具体事宜见教育部语用司函《关于做好“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淮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
(共印30份)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