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安排>详细内容

工作安排

市教育局关于寒假工作的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1-01 17:58:02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教育局关于寒假工作的安排

市教育局关于寒假工作的安排:

关于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基[2007]31号

 

 

关于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濉溪县、市辖三区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学校:

     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安排好学期结束和寒假期间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于2008年1月30日结束,寒假从2008年1月31日起至2月20日止,第二学期于2月21日开学,2月22日正式上课。

二、期末考试时间:

中学2008年1月23日-27日;小学2008年1月24日-27日。请各有关学校按规定时间安排学期结束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放假。

三、各校要切实做好学期总结和期末考试质量分析,认真研究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报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1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放假前,各校要认真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针对燃放爆竹、滑冰、煤气中毒、火灾、交通等易发事故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寒假期间,各校根据学生学习实际,适量布置寒假作业。学校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提前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确保师生正常休息时间。

六、寒假期间,各校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教育学生在认真完成寒假作业的同时,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宣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慰问军烈属和孤寡老人,开展维护公共秩序等公益活动;指导学生多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室、录像室、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争做文明中小学生。

七、切实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八、切实做好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做好教材、簿本及教学仪器设备、教学用品的购置工作,及时维护好桌椅、校舍,确保新学期按时、顺利开学。

有关中专学校、职业学校结合各校实际,参照此通知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淮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14日印发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